“五一”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21-04-26
又是一年五一到,廉洁自律很重要。
严守纪律和规矩,八项规定要记牢。
“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严明“五一”期间廉洁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3.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通过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从严律身正己,自觉抵制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等不良风气,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曝光,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的坚固防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大连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