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大学2020年“端午”假期廉洁自律提醒函

作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20-06-25

日前,中共辽宁省纪委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5起问题有的违规发放津贴福利,有的违规收受礼金,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有的违规借机公款旅游,有的违规私车公养,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现将通报内容转发给广大党员、干部,请认真阅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端午将至,各位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正风肃纪,自觉做到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不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不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常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各项要求在我校落地生根,确保风清气正欢度节日。

附:《辽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大连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辽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辽宁通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沈阳市苏家屯区解放街道党工委书记郭晴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至2017年,郭晴以慰问困难户、受灾户等名义违规通过下属企业账户列支资金20232元,用于为班子成员发放节日福利。2016年7月,郭晴还使用单位的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5118元。2019年9月,郭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大连市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陈佩义违规发放津贴福利问题。2018年1月26日至11月15日,陈佩义指使他人违规套取本单位公务加油卡资金,为处室人员发放补贴,金额共计27200元。2019年9月,陈佩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所得被收缴。

  3.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原副庭长刘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刘波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金额共计7万元。刘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刘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4.本溪市原卫生信息中心主任赵景波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至2018年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赵景波先后8次使用单位公车探望亲属。赵景波还多次使用单位公车上下班。2020年1月,赵景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辽阳市辽阳县柳壕镇蛤蜊坑村党支部书记杨凤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7月,杨凤借参观考察之机,私自改变公务行程,到河北滦州古城参观旅游,并将4026元旅游费用在村党建活动经费中报销。2020年2月,杨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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