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在本单位党组织和校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本单位落实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
三、监督本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四、监督本单位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五、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的党风党纪、廉洁自律、遵规守纪教育。
六、了解掌握本单位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查找廉政风险、制度漏洞,做好廉政风险提醒和预警。
七、发现本单位党员有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校纪委报告。
八、对本单位受处分党员进行跟踪帮助、教育和考察,按照要求将处分执行情况向校纪委报告。
九、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每年以书面形式向校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年度工作述职。
十、完成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大连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