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第一期:在疫情防控中履职不力被追责问责典型案例

作者: 时间:2020-07-09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广大党员干部众志成城、忠诚履职,而少数单位和少数公职人员却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无序、进展迟缓,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1.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针对永定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对该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候选人提名人许雄辉等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许雄辉作为分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全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其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落实不够,对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管控工作调度不力、工作失序,对新冠病毒感染者采取隔离措施不够及时有效,履行职责不到位,被免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取消副区长候选人提名资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向慈庸作为区疫情防控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对疫情防控形势估计不足,调度不够严密、科学、紧凑,指挥机构运转效率不高,防控工作进展比较迟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该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王铸、区卫健局党组书记谭建新分别受到免职和诫勉谈话处理。

  针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古庸路院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对该院副院长胡观成等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作为负责院区疫情防控工作和预防院内感染工作的分管领导,胡观成对核酸检测点秩序混乱、人员扎堆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予以纠正处理,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老院区急诊科主任邓华斌风险意识不强,不亲临现场,调度指挥不力,造成检测点秩序混乱、人员扎堆,存在严重的交叉感染、院内感染的风险,被免去急诊科主任职务。

针对武陵源区演艺场所疫情防控不力问题,对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胡华健等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魅力湘西观演期间游客未全程佩戴口罩,演出场次之间的消杀也不够彻底,胡华健负责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陵源区文旅局发现企业疫情防控问题后,在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复查企业是否整改到位等方面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后续跟进监管不力,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联系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区领导等分别被追责问责。

2. 贺某,中共党员,某县国有农场主要负责人。2020年2月,该县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给各单位配发了电子测温计、消毒物品等防疫物资,要求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和车辆逐一进行查证、测温和登记,对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消杀,并向单位职工及时下发防疫物资。此后,贺某召开会议传达了相关要求,派人领取了防疫物资、制作了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表,并安排2名同志在门岗处值守。贺某认为上述工作已经落实了疫情防控要求,遂不再过问具体落实情况,也未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检查。2月20日晚7时前后,该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实地检查中发现,该农场存在门岗处值守人员脱岗、未在门岗处配备电子测温计和消毒防疫物品、未按规定对人员和车辆进出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带班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了解等问题,随即要求进行整改。2月21日,贺某在未认真核实整改情况、也未进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直接签批并向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报送了《整改报告》,称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月26日下午5时前后,监督检查组再次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农场仍然存在未对出入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登记、电子测温计存放在储藏室、门岗处无人值守等问题,导致疫情防控工作存在严重隐患。5月16日,该县纪委经审查,认定贺某作为农场主要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仅作一般性安排,未及时督促抓好落实,工作浮在表面、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隐患,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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