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第八期: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五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时间:2021-01-19
各二级党组织:
现将《关于五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要求大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律规矩意识和遵法守法观念,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文件
辽教纪工〔2021〕1号
关于五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厅直属机关纪委、省招考办纪委、省属各高校纪委: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遵法守法观念,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自觉维护社会良好公共秩序。现将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一段时间以来审理的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辽宁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委员张炎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2年8月1日16时10分,张炎炎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与北陵大街交叉路口附近时,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张炎炎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48.6mg / 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交警部门认定,张炎炎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19年6月14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张炎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张炎炎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由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三级)降为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七级)。
2、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原资源系党总支青年委员、原宝玉石教研室党支部书记马智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8月27日5时许,马智勇酒后驾驶车辆沿丹阜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丹阜高速公路上行56km+800km附近时,与前方向小型客车追尾相撞。经检测,马智勇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5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智勇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19年12月3日,凤城市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马智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智勇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由讲师(专业技术九级)降为助教(专业技术十二级)。
3、沈阳体育学院原保卫处消防安全科科长赵昕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4月21日23时许,赵昕宇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抚顺路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赵昕宇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68.65mg/ 100m1,属于醉酒驾驶。2019年12月13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赵昕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赵昕宇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由管理岗七(1)级降为管理岗十级。
4、沈阳药科大学原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姚志昆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9月29日23时08分许,姚志昆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文萃路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姚志昆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20mg / 100m1,属于醉酒驾驶。姚志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7日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4月10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姚志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等情节,决定对姚志昆不予起诉。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姚志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由管理岗位六(1)级降为七(2)级。
5、辽宁科技大学教师吕明月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及向组织隐瞒被判处拘役情况问题。2018年12月28日21时许,吕明月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鞍山市解放东路长青广场西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吕明月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 202mg/100m1,属于醉酒驾驶。2019年6月25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吕明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吕明月在服刑期间隐瞒被判处拘役的情况,通过家人以陪同母亲去北京治病为由向所在学院请假,但未得到主管领导批准。2019年10月10日,吕明月拘役期满回校,仍以陪同母亲去北京治病为由补办了请假手续。2020年7月21日,学校收到法院送达的关于吕明月的刑事判决书。在此期间,吕明月始终未如实向学校报告因犯罪被判处拘役的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吕明月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由讲师(专业技术九级)降为员级(专业技术十三级)。
以上发生在我省高校系统的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极其深刻。事实再次证明,党员干部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心中没有了敬畏、没有了约束,就会从破“纪”到破“法”,从量变到质变,最后付出沉重的代价。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切实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工作岗位、珍惜自由、珍惜家庭,始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法律教育,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