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十八):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作者: 时间:2024-05-15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纪委信访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11)86115168    举报邮箱:DWJIWEI12388@163.com

收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大连外国语大学承志楼405室,邮编:116044